說明:
一、本市112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採2階段鑑 定,鑑定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 設籍,年滿5足歲(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 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申請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籍證件(戶口名簿或 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 行政區承辦學校特教組辦理報名;鑑定計畫、報名表及 檢核表,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以下同) 20元整。 (三)報名費用:初選報名費800元,複選報名費1,500元,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檢附相關資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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