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開始申請囉!
請在11/4(五)前將申請文件交至學務處衛生組。
一、依據「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發給要點」辦理。
二、本要點所稱第三胎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三位以上子女。
三、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發給教育補助金一千元(以下簡稱本補助金)
如有特殊情形者,得由本局或授權學校專案核定:
(一)設籍本市,領有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核發之第三胎以上子女證明卡。
(二)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一至六年級。
(三)以上如有特殊情形者,並得由本局或授權學校專案核定
四、本補助金之申請、審核及撥款方式如下:
(一)學校請依前揭要點通知一年級及新轉入生符合資格學生家長填寫「臺北市市民第三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表」(黏妥「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卡」正面影本或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申請書收執聯),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於111年11月4日(星期五)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二至六年級家長可簡化申請流程,惟請學校仍應通知家長及辦理家長簽收。
(二)本案「市立小學」111學年度經費已編列各校112年度預算內,請依要點審核申請者資格及申請書件後造具補助學生名冊,於第二學期開學後自行發放,免再報局申請;本案請於112年6月30日前執行完畢,若111學年度原編列經費不足,請由校內相關預算項下支應。其他請參閱附件。
(三)「私立」及「國立」小學:請學校依要點審核申請者資格,將「學生名單」造冊(附件1)連同「正式收據」於 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免備文送本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辦理核撥,請勿逾期辦理。
五、若有尚未取得臺北市市民第3胎以上兒童證明之學生,倘可 以由戶口名簿確認為第三胎則免付證明文件,若無法辨識 為第三胎身分者,請轉知家長儘速攜帶國民身分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認證申請。
繳交 1.小一新生_轉學生_未申請過學生專用表格 (小一新生_轉學生_未申請過學生)
2.含有該生的戶口名簿影本(戶口名簿能確認是第三胎的話沒有兒童證明卡也無需申請)
若無「臺北市第3胎(含)以上兒童證明卡」,請填寫「第3胎兒童證明申請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證明,繳交申請資料給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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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修改檔案&所需資料
學務處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