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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3年5月27日師大體研中字第 1130021082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訂於115學年度增列辦理芭蕾(個人組)賽事,116 學年度再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賽事規範請詳見 旨揭實施要點。
三、本市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將依旨揭實施要點 修正後另案公布周知,相關資訊亦陸續於本市五項藝術比 賽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