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4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33005291號
主旨:重申本府對於性騷擾零容忍,請各機關學校持續利用多元 管道向所屬員工加強宣導,並積極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 生,以建構免於性騷擾之職場環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各機關(構)學校處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壹、 平時防範」規定略以,各機關(構)學校應利用局處會 議、公開場合、教育訓練及多元管道,向所屬員工加強宣 導有關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故為確實防範職場性 騷擾,請各機關(構)學校確實公開張貼「禁止職場性騷 擾」或「禁止性騷擾」等標示,並持續向所屬員工宣導有 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管道及相關法令,以強化員工性 騷擾防治觀念。
二、檢附勞動部製作之「禁止職場性騷擾(含申訴管道)範本」、衛生福利部製作之「禁止性騷擾LOGO」及「在職權 不對等的互動中請尊重互動對象的感受」宣導海報、本府 人事處整理之「職場性騷擾形式及常見態樣」(引自勞動 部「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113年5月編印】」) 各1份,請善加運用並以書面、電子傳輸或其他可隨時取得 查知之方式公開揭示之。
三、另查本府社會局官網設有性騷擾防治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LW2E8x),本府勞動局官網亦設有性別 平等工作法修法—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網址: https://reurl.cc/QR2My0)及提供外部諮詢專線(1999分 機7036),請自行參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