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11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採2階段鑑 定,鑑定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 同設籍,年滿5足歲(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 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 當 者。
(二)申請方式: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籍證件(戶口名簿或 3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 行政區承辦學校特教組或特輔組辦理報名;鑑定計畫、 報名表及檢核表,每份收取工本費新臺幣(以下同) 20 元整。
(三)報名費用:初選報名費800元,複選報名費1,500元,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檢附相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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