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小一候補登記說明及補編班日期公告
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第十條第2項說明:
新生經完成新生分發額滿後不再接受登記,出現缺額時應俟寒假始接受登記。額滿學校在出現缺額時,學校應盡通知遞補之義務。
遞補原則: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第九條額滿學校如有缺額時,應依出現缺額當日前,家長已申請登記之結果為準,各校受理申請轉學登記時間以每一學年度為登記單位,新學年度開始時應重新辦理登記。
編班方式: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常態編班補充規定》第七條第一、二款之第一項說明。開學前:由教務處就全數補報到新生或轉學生於開學前一個工作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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