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 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 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74024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31日衛授疾字第 1120100757號函辦理。
二、檢送衛生福利部公告及附件1份。
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