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 動」實施計畫暨相關書表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3月25日藝演字第 112000084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 各地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 觀摩學習,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特辦理112年好 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三、本案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27日起至4月30日下午5時止,遴 審結果將於112年5月12日公告於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 合網站。
四、本計畫獲選之學校每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赴 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12萬元。
五、報名請逕至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 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 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 成該案件申請。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蔡玉嬌,電話:(02) 23110574轉111。
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