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123017897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 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課程及教學、偏鄉及實驗 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2796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辦理旨揭 業務,擬於112學年度商借公立學校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 擔任行政工作。
三、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工作內容及資格詳參國教 署原函,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2年3月30日(星期四)17: 00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該署承辦人信箱,該署將 個別通知面試事宜。承辦人:林珮群,電子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連絡電話:(02)7736-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