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期限為3/3(五)前,向衛生組提出申請。
(一)補助對象
1、國民中小學:就讀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國立)之學生,具以下身分者,得為補助對象。
(1) 低收入戶。 (2) 中低收入戶。 (3) 家庭突遭變故,致經濟陷入困難者。
(4) 經導師認定有餐費補助需求者。 (5) 原住民學生。 (6) 身心障礙者(須具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不分障礙輕中重之程度)。
以上補助對象已有造冊,由學校轉發文件,填寫完成後繳回即可。
(二)補助額度
1、國民中小學:本學期補助日數為96日(112年2月13日至112年6月30日),本學期每人補助各校單餐餐費 60*96日。
本校本學期符合資格者補助餐費5760元。
(三)申請作業流程及經費:
1、申請作業:學生餐費補助屬「申請制」,請學生填具「安心就學溫馨輔導計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學校審查,經學校審查符合午餐費補助要件之學生,製作「補助學生名單」。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學生應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並正常上課,未正常到校上課或休學者,應繳回本補助款。
2、已申請或接受其他午餐、主副食費、伙食費補助(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補助款,亦不得將本補助款改列其他時段用餐。
如已在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過安心就學計畫者,不需再次申請。
校內申請期限為3/3(五)前,向衛生組提出申請。
其他事項請參閱附件。若有疑問,可洽23110395分機824。
學務處 20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