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12年度幹事甄選簡章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綜合行政職系幹事(兼代理事務組長業務)(預估112年1月中旬出缺),正取1名,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9號。
四、工作項目:辦理本校管理及工友管理、校園安全、校園設備及物品採購、管理與修繕、營建工程、校園美化綠化、車輛管理等。
五、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具本職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 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負責盡職、且能配合業務加班者,須配合學校作工作及職務輪調。
(四)熟悉學校、政府採購法、臺北市新公文系統及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經驗及具採購證照(或採購實務經驗)尤佳。
(五)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尤佳。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報名應注意事項:請於112年1月11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請更新履歷資料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文件(一~五)依序以A4規格掃描合併為單一個PDF檔後上傳,檔名註明「應徵幹事OOO(姓名)」,為利資格審查,請務必上傳PDF檔資料。
七、詳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