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團作業要點」及「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人員遴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1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遴選1名優秀教師擔任專任輔導員,重要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現任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
1、具備輔導團員三年以上資歷,輔導團服務表現良好。
2、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3、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如發表期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三)報名方式: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於112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下午4時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至108fdt@gmail.
com,主旨及檔名請註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教輔導團專任輔導員遴選:OOO(報名者姓名)報名文件」,
並請於寄信後以電話(02-23363566)聯繫承辦人楊于萱小姐,確認報名資料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
者,所送資料將進行第二階段書面評分,並可參加第三階段線上面試。
(四)線上面試時間:112年1月16日。
(五)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現場面試、教育研究及統計分析資料、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取。
(六)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本局網站,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三、請各校將專任輔導員遴選訊息公告周知,並鼓勵或推薦 有意願之優秀教師依遴選簡章報名參加。遴選簡章亦同 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科室業務/教育視導與品保科 /國教輔導團/最新消息),歡迎上網查詢及下載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