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101433041號
說明:
一、查本府與玉山銀行簽訂之109年至111年國旅卡發卡機構契 約書,有效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本府前請各機關針對 所屬適用國旅卡措施,並於服務機關辦理之票選作業期間 且於112年1月1日可能在職之同仁,以每人1票方式,就玉 山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3家銀行 進行票選,俾由本府與「總得票數最高之銀行」簽訂112年 至114年國旅卡發卡機構契約書(本府111年11月11日府授 人考字第1113009578號函計達)。
二、經彙整統計各機關之票選結果,計有3萬7,567位同仁參與 投票,其中玉山銀行獲2萬4,388票(得票率為64.92%), 總得票數為最高,爰本府112年至114年國旅卡將由玉山銀行承接,並已由本府代表與該銀行完成簽約事宜,契約內 容除交通部觀光局與玉山銀行簽訂共同供應契約所載之優 惠及服務外,前開本府函附之專屬優惠措施亦已納入。
三、另本府同仁目前如已持有玉山銀行國旅卡者,於112年無須 換卡,各機關於112年至114年之契約期限內,如有新增、 刪除或變更所屬同仁國旅卡相關資料時,仍請參照原玉山 銀行相關作業流程辦理;又有關國旅卡刷卡相關問題,請 電洽該銀行服務專線(02-55781383)詢問。
四、本府112年至114年國旅卡發卡銀行之票選結果,以及玉山 銀行提供本府112年至114年國旅卡各項優惠事項(含本府 專屬優惠措施),已刊載於本府人事處網站/服務園地/ 國民旅遊卡專區/活動訊息項下,請轉知同仁自行上網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