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臺北市資優教育白皮書。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1 月 15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130891212 號。
貳、目的:
一、透過任務執行,體驗領導與被領導的情境。
二、透過討論省思,了解領導與被領導的意義。
三、透過團隊活動,培養樂於合作互助的態度。 四、透過實際走訪,增進服務學習內涵的理解。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
肆、參加對象:臺北市 111 學年度公私立國中小 7 年級與 6 年級具領導才能潛能學生,共 30 名。
伍、辦理日期:112 年 1 月 31 日、2 月 1、2、3、4 日。
陸、辦理地點:臺北市立瑠公國民中學。
柒、報名:
一、報名日期:
(一)各校校內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2 月 28 日(三)。
(二)瑠公國中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2 月 29 日(四)。
二、報名資格:臺北市公私立國中 111 學年度 7 年級與公私立國小 6 年級在校學生,至少符合下列 一項標準:(請原校審核,擇優錄取)
(一)具有擔任一學期以上班級幹部之經驗。
(二)具自信、負責、人際溝通與問題解決等優異領導能力,經學校推薦者。
(三)曾參加過臺北市國小舉辦之區域資優方案領導營隊(請附參加證明或結業證書)。
三、報名方式:
(一)採學校推薦統一報名。
(二)學生報名資料(核章之團體報名表、學生報名表、相關佐證資料)請於 12 月 29 日(四)12:00 前,以聯絡箱送至 167 瑠公國中特教組或傳真(02-27281331)至瑠公國中輔導室或以電子郵 件寄至lkjh500@lkjh.tp.edu.tw。(信件請註明:112年度瑠公國中領導才能活動報名-學校名稱) 或郵寄掛號至 110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 221 巷 15 號瑠公國中特教組收。
四、錄取標準:
(一)符合報名標準者。
(二)每校可推薦正取兩名學生,備取兩名。遇有缺額,由備取名單中遞補,共錄取 30 名,額滿 為止。
(三)國小、國中曾任班級、社團幹部或曾參加過區域資優方案領導課程之學生優先錄取。
(四)若條件相當以各校團體報名時間先後為準。
(五)本校七年級學生欲參加者可逕至輔導室特教組報名。
五、錄取通知:錄取名單於 112 年 1 月 4 日(三)17:00 前公告於瑠公國中學校網站首頁並個別以 email 通知。 捌、收費:每人收費 1,200 元。(含活動期間午餐,教材費及講師費,不含參訪交通費)
玖、繳費方式:
一、公告錄取之學生,請於 112 年 1 月 6 日(五)下午 17:00 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請以下列方式繳費:
(一)於繳費截止日前到臺北市立瑠公國中(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總務處出納組繳交。
(二)請匯款到本校特種基本保管帳戶。 金融機構名稱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庫處 銀行代碼 012-2102 戶名 (請注意「瑠」為難字,需照右側寫法) 臺北市立(王+留)公國民中學特種基金 保管款 帳號 1605-2131-9000-03
備註:
1.此帳號為公庫帳戶,煩請臨櫃匯款,無法於 ATM 轉帳處理。
2.匯款時請務必於銀行備註欄註明「學生就讀學校校名,姓名,領袖關懷營」以方便核 對匯款人身分。 3.匯款收據請傳真27281331或拍照寄至lkjh500@lkjh.tp.edu.tw並於單據空白處註明「學生 就讀學校校名,姓名」。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活動費用繳費後不予退費。
二、全程參與課程活動者授予參加證書,表現優良者頒發獎狀。
三、如遇天然災害 (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活動日期或地點改變將於瑠公國中學校 網站公告。
四、活動聯絡窗口:瑠公國中特教組方組長 27261481 分機 503。
拾壹、本計畫陳校長並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