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08-1體育獎勵金申請】"3/2(一)當日" 請將相關申請資料交至學務處體育組
(不需寫申請表,只需繳交以下資料)
(一)戶籍證明:公私(國)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大學「選手」
請檢附選手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以利初審作業,未附戶
籍謄本正本(選手個人謄本)資料者,不予以審查。
(二)賽事成績證明:108學年度第1學期(自108年7月1日至1
09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三)賽事秩序冊:請將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
員名冊8所以上學校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