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158840B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單位)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
「2023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1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學生)。
四、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五、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信封註明報名總統教育獎。國中和國小
組寄送至臺北市南港區修德國小輔導室(地址:臺北市南港區東新街118巷86號),大專和高中組郵寄至國立東石高
級中學(地址:6130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 號):
(一)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2023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3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
確實勾稽)。(五)2023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相關佐證書面資料(若無則免),請勿膠裝,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資料即可。書
面資料以60頁為上限(不含空白頁),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