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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鄭怡君 - 公告 | 2022-11-21 | 人氣:53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004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數4學分)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最低應修學分數8學分),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依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劃。

三、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及原住民重點學校,請鼓勵所屬教師參與。

四、檢送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及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本校有意參與之教師,請於1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妥相關資料,回傳電子檔至教學組。有相關疑義,請直撥分機#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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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915449_1113099950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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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15449_1113099950_ATTCH1.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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