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授衛疾字第1113062109號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度流感疫苗接種工作計畫 辦理。
二、旨揭服務之設站時程及地點:
(一)日期:111年11月7日(一)至11月9日(三),共計3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
(三)地點:本市市政大樓東門1樓醫護室旁(原信義戶政工作 站),檢附配置圖1份。
(四)攜帶證件:
1、公費對象:請持健保卡及相關證明身分文件。
2、本府各機關代購對象及一線櫃台人員:請攜帶員工識 別證及各機關核章之接種通知單前往接種。
三、設站提供接種對象簡述如下:
(一)111年度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
1、65 歲以上長者。
2、50-64 歲成人(111年11月1日起第二階段開打)。
3、6 個月以上至入學前幼兒。
4、執業登記醫事人員。
5、其他衛生及防疫人員。
6、孕婦/6 個月內嬰兒父母。
7、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二)本府社會局、教育局及民政局自購疫苗對象。
(三)本府第一線櫃檯人員暨身心障礙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