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一、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複選(一)評量通過名單如附件
二、 複選【一】評量通過者,得參加複選【二】評量。
三、 複選【二】評量時間:109年3月2日(星期一)至4月10日(星期五),評量時間、場次及流程,另行 公告於各受理轉介鑑定學校網站,並通知就讀學校(為維評量品質,複選【二】觀察 評量缺課或請假至多以2次為限,缺課或請假超過2次者,視同放棄,且不得要求補行施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