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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子馨 - 公告 | 2022-09-29 | 人氣:817

主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知自111年9月29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調整入境檢疫措施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3+4)之前3天居家檢疫處所為「1人1室」,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本府111年9月26日府授衛疾字第1110138387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及兼顧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就入境檢疫措施進行旨揭調整,重要摘述如下:檢疫 處所: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得於「符合1人1室條件之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宿」進行,「1人 1室」係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

(一)考量自主防疫期間可能尚處病毒潛伏期,故維持自主防 疫期間不可入住一般旅宿。

(二)再因離島防疫旅宿及醫療資源有限,且自主防疫期間仍 具感染風險,離島民眾自國外返臺後,建議於本島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為原則,惟如自主防疫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得返回離島奔喪或探 視,並於搭乘交通運具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 離。

(三)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於自宅或親友住所/防疫旅宿 同住1室進行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不受1人1 室 之限制。

三、另依據教育部現行規定,海外入境執行「3天居家檢疫+4天 自主防疫」者,自主防疫期間師生原則均不到校;倘教師兼行政及職員工,由校長視校務或防疫需求決定是否到校 (如到校者須全程配戴口罩,用餐須有獨立空間)提供4劑快篩劑(每兩天一次快篩陰性證明)。

四、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函1份。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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