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11學年第1學期
第一次兼任特教助理員甄選第1-5次招考簡章
110年08月17日修訂
一、 依據:臺北市補助各校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 甄選資格
(一)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二) 歡迎家長、志工或退休老師、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三、 甄選類科名額及聘期:依甄試結果,必要時得不足額錄取,並視需要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類科 |
名額 |
聘期 |
時數 |
備註 |
兼任特教助理員 |
正取 1名 (備取1名) |
自111年 8月31日(三)或到職日起至111年1月20日(四)止 服務優良者予以續聘 |
暫定每週32小時,實際時數依教育局核定時數及校內分配調整 |
1. 時薪176元起 2. 可參加勞保、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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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報名、甄試、榜示、錄取報到日期:
簡章公告期間:111.8.05(星期五)~110.8.11(星期四)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1年8月11日(星期四)12時前,採線上報名。 |
以實體甄試為原則。111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若因疫情變化,則改為視訊甄選,報名後以信箱通知代碼與時間,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1年8月12 日(星期五) 上午10時前,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2次招考:
【因第1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2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1年8月17 日(星期三) 12時前,採線上報名。 |
以實體甄試為原則。111年8月18日(星期 四)上午10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若因疫情變化,則改為視訊甄選,報名後以信箱通知代碼與時間,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1年8月18 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3次招考:
【因第2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3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1年8月19 日(星期五)12時前,採線上報名。 |
以實體甄試為原則。111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若因疫情變化,則改為視訊甄選,報名後以信箱通知代碼與時間,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1年8月22 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4次招考:
【因第3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4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1年8月23 日(星期二)12時前,採線上報名。 |
以實體甄試為原則。111年8月24日(星期 三)上午10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若因疫情變化,則改為視訊甄選,報名後以信箱通知代碼與時間,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1年8月24 日(星期三)上午11前,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5次招考:
【因第4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5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1年8月25 日(星期四) 12時前,採線上報名。 |
以實體甄試為原則。111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上午9時50分前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若因疫情變化,則改為視訊甄選,報名後以信箱通知代碼與時間,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作業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1年8月26 日(星期五) 上午10時前,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五、 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2311-0395分機852)
六、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gracey0221@esut.tp.edu.tw) ,並於各次報名時間截止前再請以電話確認是否傳送完成。
七、 應繳表件:請自行下載報名表件,並將下列資料分別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報名信箱。若經錄取,報到時請一併攜帶正本繳驗後歸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留存本校。無法備妥相關證件資料者,本校不接受報名。
(一)甄選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領有相關訓練、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相片一張(黏貼於報名表上)。
八、 甄試地點:本校輔導室。
九、 甄選方式:口試。
十、 錄取標準:依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平均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一、 注意事項
除聘不以何理由請求留或補助。
(三)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兼任鐘點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作業規定辦理。
(四) 工作內容與服務標準:
1. 依據臺北市補助各校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附件八所列內容,協助教師指導學生生活自理、協助教學、安全維護等。
2. 每日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3. 配合處理教師交辦學生相關事宜,隨時照顧。
4. 臨時交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