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臺北教師研習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培訓臺北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二)調訓已完成前項初階研習之校長與督學參加。
三、研習人數:40人。
四、研習日期:111年8月4、10、11、23、24日。
五、研習地點:臺北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7月29日(星期五)止。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並繳交作業通過評量者核發29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未超過總時數5分之2(12小時)者,得於參訓次(112)年底前補課,詳見實施計畫。
八、注意事項: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於7月29日前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未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未能配合者,恕無法入場參加研習。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