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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111年6月1日北市教終字第11130565601號函(正 本計達)續辦。
二、本次修正內容下:
(一)修正第6點第2項第1款:於111年11月1日前「須」設籍本 市6個月以上之市民。
(二)修正第8點第4項:作文組競賽時間為111年8月13日(星 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