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勞動字第1110118346號
主旨:勞動部已發布勞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被要求居家 隔離,
其隔離期間如無法提供勞務,健保快易通APP之PCR 檢測結果或電子居家隔離單均可作為請假證明之新聞稿
(詳見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 /50955/post),請轉知相關單位知悉並依法給假,請查照。
說明:依據勞動部111年5月9日勞動條3字第1110140476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