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受文者: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113049827號
附件:研習計畫及各場次表、國教署原函各1份
(20707666_1113049827_1_ATTACH1. pdf、20707666_1113049827_1_ATTACH2.pdf)
主旨: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辦理「111年新修正教 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各場次資 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10056571號函辦理。
二、旨揭各場次研習,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差)假暨差 假期間所遺課務相關規定,本權責辦理相關事宜。
三、檢附研習計畫及各場次表、國教署原函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