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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43149號函辦理。
二、旨揭兼任專案教師服務期程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 止,倘有意願之優秀教師,請於111年4月22日前逕依簡章完成報名程序。
三、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范淳翔 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