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1年3月29日本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近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升溫,自4月1日起加嚴校外教學(含畢業旅
行)、校慶(含園遊會、體表會)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
1、由學校邀集家長會、教師會、學年教師召開會議討論規劃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取得共識後辦理。
2、參加師生需接種第2劑疫苗滿14日,未施打疫苗滿2劑之學生,需提出3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國小以下學生除外),其餘參與人員如於出發前出現呼吸道症狀者,須進行快篩。
3、搭乘交通工具以同班同車為優先安排原則,混班以同車不超過2個班級,並應造冊及落實固定座位;用餐時以1人1份餐點為原則並使用隔板;另倘經共識有住宿需求者,請優先選擇防疫措施完善之旅館(體溫量測、配戴口罩、定時消毒等)、入住前確實消毒,以
同車同寢、安排2人1室、1人1床之房型或單人房為原則,同班級學生則以不超過4人1室為限。
4、出發前需讓家長充分了解,並辦理行前說明會,完整說明行程應注意之規範及防疫配套措施,讓家長、師生皆能放心有安全、健康的校外教學。
(二)校慶(含園遊會、體表會)
1、規劃辦理校慶活動前應邀集家長會、教師會代表等召開防疫小組會議研議,並考量活動性質、參與親師生人數,及活動場域空間,評估採分年級分流、帶狀活動或線上直播方式進行。
2、有實體辦理之必要,須依據指揮中心公告之公眾集會指引辦理;若超過集會人數規定須擬定防疫計畫留校備查,並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3、辦理園遊會及運動會禁止飲食(除飲用水外)。
4、運動競賽參賽選手及裁判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但停止運動後即應戴上口罩,並請注意分區分流及器材設備之清潔消毒。
三、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業管科聯絡窗口:
(一)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分機6363,吳科員。
(二)國小(國小教育科):校外教學─分機6380,邱支援教師;校慶─分機6370,楊支援教師。
(三)特教學校(特殊教育科):分機6345,麥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