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政字第1103089582號
主旨:請貴校加強宣導政府採購標辦及文書管理相關規定,請查 照。
說明:
一、本局就所屬公立學校106年度至109年度採用前瞻基礎建設 計畫預算辦理政府採購案件進行專案稽核,發現部分學校 未妥善遵循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規,疏失態樣詳如附表。
二、建議策進作為如下: (一)稽核結果發現有「評選案之價格分析佔總分比例未達規 定」及「驗收程序無主計人員實地辦理監驗作業」等疏 失,建議各校應向承辦採購人員加強宣導政府採購相關 規範。 (二)稽核結果發現有採購文件誤植資訊、收文作業未即時辦 理登錄文號及未依規定保存未得標廠商文件等疏失,建 議加強宣導本府文書處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