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防疫注意事項中修正為個人賽得至多3名陪同人員(含伴奏人員)入場,入校需遵守臺北市校園防疫3擇1規定(均需於校門口出示疫苗接種滿14日證明、或有3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 PCR )陰性證明),並需憑識別標示進入比賽會場。
一、本局為落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確保參加藝術 競賽(音樂、舞蹈、創意戲劇、鄉土歌謠)學生、陪同人 員及工作人員之安全健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相關防疫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旨揭注意事項重點摘述如下:
(一)各類人員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社 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實施之對象者,不得進入比賽場 地。
(二)個人賽僅限伴奏人員陪同入場,團體賽陪同人員僅限師 長、樂器或道具搬運志工、攝錄影人員等需憑識別標示入場。
(三)無法全程佩帶口罩之參賽人員(僅有舞蹈、音樂吹奏 類、戲劇舞臺劇類三類參賽者上臺時得免佩戴口罩), 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滿14日者,須有3日內快篩或核 酸檢驗(PCR)陰性證明。
(四)團體賽陪同人員以25人為原則,如需超過25人,請於賽 前3日(不含比賽當日,不含假日)報請承辦學校事先申 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注意事項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全國學生藝 術競賽發布之最新消息滾動修正,並公告於本市五項藝術 比賽網站(網址: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
四、依教育部110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規 劃,倘疫情升為三級警戒,則停止辦理競賽,並頒發決賽 參賽資格證明書(視同競賽成績優等獎狀),俟疫情趨緩 後辦理線上觀摩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