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10年9月17日【五】 ****
**** 校內收件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
1. 申請日期:110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2. 申請對象:具原住民身分及家戶所得總額40萬元以下之國中小清寒學生。依本案要點規定,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3. 助學金額:國小2000元/每學年,國中4000元/每學年。
4. 申請方式:110年9月30日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蓋有原住民身分註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學校承辦老師(註冊組)申請。
5. 送件資料如下:
①個人申請表;
② 申請學生之戶籍資料(戶口名簿影本或1年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同校兄弟姊妹之申請表各填1份,共附1份戶籍證明文件即可,登錄時流水號必須相連,請勿跳號,如跳序則必須另附戶籍證明文件,逐筆登錄家戶資料。
③無法取得戶籍資料證明文件者,請加附「特殊狀況證明書」正本1份。特殊狀況證明書必須由導師、承辦人員或輔導人員填寫,經校長核定,以學校名義出具。
6. 注意事項: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一、七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
連絡方式: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
網址:apc.ntcu.edu.tw
e-mail:apcntcu@mail.ntcu.edu.tw
電話:04-22188821、04-22188645
連絡人:林希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