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有關「109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審查作業」相關事項。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2181號函 辦理。
二、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請貴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參與 認證之教師需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曾參與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 108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109學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 料。
三、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電話:02-77491228,
e-mail: ntnutdo@gmail.com。
四、另若有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 臺維運團隊,電話:02-23113040轉8435。
研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