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09學年度第1學期本市市立中等以下學校體育學生 助學金及培訓補助金申請資料」。
說明:
(1)本學期賽事採計自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2))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09年10月21日(星期三)前檢附以下 資料裝訂後繳予導師,後送體育組長/註冊組長彙整提 學校審查小組進行初審。
1、申請表(填妥)。
2、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3、成績證明文件。
4、存摺影本
【績優 培訓 補助金補助對象】
一 年內符合下列情形之ㄧ 者
1. 代表本市或學校參加全國運動會 獲得 第四至六 名,參加全民運動會或全國身
心障礙運動會獲得前三名。
2. 代表本市或學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或教育部舉辦之聯賽(最優級組)
獲得 第四至六 名。
3 . 代表本市或學校參加 教育部核定全國性單項運動協會辦理升學指定之賽會獲
得 前三名(團體競賽項目,參賽隊伍未達六隊時,其資格由學校審查小組核定)。
4 . 參 加本市中 學運動會、 國小 運動會或教育盃獲得前三名 。
符合第三點第 三 款,每人每學期發給 績優 培訓 補助金基準如下:
(一) 符合第一 目到第三 目 者 五 千元。
(二 )符合第四目者 三千元。
團體項目及各項接力賽,按競賽規程之報名人數,覈實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