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4月1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13070E號函辦 理。 二、本次修改針對法條第2、4、6、7、8、21條部分條文修正及 第22條刪除。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 組吳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