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年6月11日海總環字第 1130013873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包括欲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及欲展延認 證期限者,請貴校確實盤點,倘未依法指定環境教育人員 (含已逾效期者),或指定人員認證屆期者,務必指派人 員參加,並依權責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派代。
三、本研習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ezGZQW),研習期 程如下:
(一)34小時研習班:113年7月29日(星期一)至8月2日(星 期五);
(二)24小時研習班:113年8月5日(星期一)至8月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