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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6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3363號函辦理。 二、本局前以113年5月27日北市教學字第1133064812號函轉教育部頒修「校園安全檢查手冊QA」1份;現該部再以113年5月22日臺教學(二)字第1130046215A號函修正該手冊QA第21項次內容。 三、請各校協助將上開2次頒修手冊在校網公告周知,協助教師以符合教育目的之方式教育及輔導學生;或併校內教師輔導管教辦法更新,放入學生手冊與公告於校網週知,以維護師生的工作與受教學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