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疫情,轉知教育部來文訊息
今年額滿學校109學年度額滿學校採分流方式辦理審查。
一、 審查日期與地點:109年4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3:00
二、 審查對象: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之109學年度國民小學新生。
三、 審查需攜帶的相關資料如下:
(一)小朋友的舊式戶口名簿(或新式甲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
(二)下列其中一項文件:(現場審查針對臺北市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辦法中,符合以下四項優先入學條件其中一項者始需到場)
1. 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2. 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109年1月至審查日前足以證明居住事實的水費及電費收據。
3. 小朋友的母親經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核發之證明文件。
4. 小朋友的父母經本市社會局開立之109年度低收入戶第○、一或二類證明文件。
(三)若小朋友的父母因持有兩戶(以上)之房屋所有權狀,致只有父或母其中一方與小朋友共同設籍,請攜帶另一戶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父或母於該址之設籍證明。
三、防疫措施:
(一)請入校家長配合量測體溫及配戴口罩,並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如附件)。
(二)請維持社交距離,於等待標線等待。
(三)分流方式:為分散審查人潮,請依據下列方式分流進行審查。
1.學生身分證末碼為單號者:4月20日、4月22日、4月24日。
2.學生身分證末碼為雙號者:4月21日、4月23日、4月24日。
四、注意事項:審查先後不影響錄取結果,請家長分散到校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