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3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社(三)字第1132401343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自64年開始,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另依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有關從事媒體素養教育、高齡教育、家庭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議題卓有成就之團體或個人,皆符合本要點表揚事蹟。
三、本案推薦相關事宜,請詳閱附件實施要點及注意事項,請於113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本局下列推薦文件,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推薦資料表、佐證資料及照片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信箱(uk1323@gov.taipei):
(一)推薦資料表(請以A4紙張列印,請勿折疊或裝訂)。
(二)佐證資料(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請加製封面、目錄及頁碼;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無須裝訂或加裝透明膠片)。
(三)照片電子檔,請注意解析度並請附上重要文字說明:
1、個人: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參與活動照片5張。
2、團體:團體活動照片6張、團體標章ai圖檔1份。
(四)承諾書。
(五)被推薦同意書。
四、檢送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海報、推薦注意事項(含奉獻獎、個人獎及團體獎資料表)及作業流程圖各1份,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