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表揚本市113年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自即日起至113年 6月30日止受理推薦及自薦,請轉知所屬踴躍投件,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要點」辦理。
二、本府為表揚本市優秀運動選手、教練、推展運動有功之績 優團體及人員,特訂定前開要點,並設有「傑出運動選手 獎
」、「優秀運動教練獎」、「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 獎」、「運動推手獎」、「推動運動性別平等獎」及「終 身成就獎」等獎項;本(113)年度訂於9月10日假臺北體 育館舉行表揚典禮頒獎。 三、為循前開要點進行評選,請於113年6月30日前(郵戳為 憑),免備文寄送推薦資料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 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並於信封標註「臺北市113 年運動有功表揚典禮推薦資料」,所送資料須含: (一)紙本推薦表。(公告於本局官網(http://sports.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請下載列印。) (二)推薦表Word檔及相關照片、證明文件之電子檔,請以光 碟片或隨身碟提供。
四、鑒於推薦資料初審作業已往多有接洽補件之需求,爰建請 儘早投件,並可視需要,就上述推薦資料相關問題洽本局 余小姐(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5422)先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