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北和平籃球館暖身球場113年公益天數」申請及 審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體育局112年11月17日北市體產字第1123033645號 函辦理。
二、旨案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受理申請,如有使用需求,請 將相關申請資料各一式2份,於上班時間親送或郵寄至該局 運動產業科(請以掛號寄送至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 路4段10號4樓,信封正面請註明申請臺北和平籃球館暖身 球場113年公益天數),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旨案申請及審查注意事項、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範 本、評分表及成果報告範本各1份,另相關訊息及表件電子 檔已公告於該局網站之最新消息(網址:https://sports. gov.taipei/),歡迎參考運用。
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