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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旨揭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12年10月31日(星期 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信封上請註明:申請 「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 及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