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學年度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相關事項宣導。
說明:
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美術 (含書法)相關賽事,避免有代筆、臨摹、抄襲、重製或 挪用他人創意等情事發生,以尊重原創作者之智慧財產 權,至紉公誼,請查照。
教務處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