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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李宜靜 - 重要 | 2023-08-03 | 人氣:646

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府授人考字第1120130985號
附件:內政部函影本、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各1份 (27250002_1120130985_1_ATTACH1.pdf、27250002_1120130985_1_ATTACH2. pdf)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2年7月24日內授移字第11209118661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本府各機關(構)辦理所屬公務員申請赴大陸地區案件, 請確依「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線 上申請須知」規定辦理(本府112年5月2日府授人考字第 1120117135號計達),申請赴大陸地區及行程變更期程如 下:

(一)簡任第11職等以上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 員,應於其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2個工作日前,於「公務 人員赴陸許可線上申請系統」(以下簡稱線上系統)申 請。

(二)政務人員、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機密或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人員,應於其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7個工作日 前,於線上系統申請。

(三)赴大陸地區行程(日期、天數或活動內容)變更者,應 於赴大陸地區前或行程變更前至線上系統申請變更行 程。

三、因近期陸續發生地方縣市長及公務員未能於期限前申請赴陸,或赴陸變更行程未事先提出申請之案例,爰內政部重 申相關申請規定,並請配合辦理;另檢附臺灣地區公務員 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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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582651_1120130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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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1582651_1120130985_ATT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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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1582651_1120130985_ATT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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