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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320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 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請參考附件「各級學校112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