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 業原則」(下稱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如有意願於113學 年度起參與本局終身教育科之行政訓練,請於113年6月5日 (星期三)前將「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等相關資料,以 電子郵件寄至本局終身教育科楊家瑋股長(edu_ace.21@gov.taipei)。
三、本次甄選教師1名(訓練地點為本市關渡國中),行政訓練 內容說明如下:
(一)辦理北投區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宣導招生、學員轉 介、輔導訪視及中心營運相關行政業務。
(二)辦理本市高齡教育相關業務。
(三)辦理教育部北一區高齡自主學習團體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