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府授民區字第1110141111號
說明:
一、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10月13日中選綜字第1113050445號 函辦理。
二、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 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鼓勵國民年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 行使公民的權利,製作「公民投手就是你」、「1126投票 宣導篇」等2支30秒電視廣告(均含國、台、客語),及 「公民投手徵召令」55秒網路影片。請協助透過官網、臉 書、電視牆或戶外公共媒體等多元媒體加強宣導。
三、旨揭宣導影片電子檔請至中央選舉委員會下載專區 (https://web.cec.gov.tw/preview/cms/37810)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