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寒暑假期間補助學生午餐經費作業要點」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112年度暑假期間學生午餐費補助原則延續111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對象,國小畢業生由原就讀國小辦理,國中畢業生不另予補助。
相關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市立及國立中小學學生):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突遭變故
4、經導師認定有餐費需求者
5、原住民學生
6、身心障礙者(須具本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不分障礙輕中重之程度)。
(二)補助額度:112年暑假以日計,共補助60天(112年7月1 日至112年8月29日),每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5 元,每人補助3,900元。
(三)作業期程:將於112年7月7日前完成補助款發放。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暑假期間新增需午餐費補助學生,得填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安心就學方案申請表,經學校(教務處註冊組)審核符合補助要件後,核予補助(校內新增期限至6/21,逾期將視同放棄)。
(二)學生暑假到校參與之活動已提供免費午餐或已申請或接受其他餐費、副食費相關補者,不得重複補助,如同時有2個以上單位提供午餐補助,亦不得將多的補助改列其他時段用餐
學務處衛生組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