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推廣」活動徵選計畫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月16日藝演字第 112000021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由教育部指導、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國立南科國際實驗 高級中學合辦,目的在透過徵選全國表演藝術類競賽之優 勝團隊,帶領學生至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演出, 集合全國北、中、南特優團隊共襄盛舉一同演出,達到互 相交流之目的,促進全國藝文教育相互觀摩、友好之機 會。
三、計畫預計112年1月16日公告,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1日起 至4月1日止,遴審結果將於112年5月1日公告在該館全球資 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歡迎本年度獲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特優之團隊踴躍報名參加。
四、計畫通過評審選出之學校或社團,每案補助演出費新臺 幣5萬元整。
五、報名請逕至台灣藝術教育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 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即完成案件申請。
學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