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教署110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14010號函 辦理。
二、國教署為強化教育人員對「保護海洋」主題之認識,鼓勵 教師將海洋教育融入於課程教學實施,並彙集海洋教育優 質教學範例,提供全國教師實施 海洋教育課程教學參考, 藉以提升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辦理 「110年度海洋教育 『保護海洋』教案徵選」活動。
三、旨揭教案徵選辦法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 兒 園之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之師資生), 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含代理人員),可採個人或小組報名,小組以三人為限。
(二)徵選組別: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 各 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教案活動實施對象)。
(三)時間:至110年9月2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教案內容:不限科目、領域,徵選教案內容以「保護 海 洋」為主軸。配合國際海洋教育政策發展及呼應十 二 年 國教課綱之精神,本次教案徵選著重培養學生海 洋 教育 素養,使學生瞭解「我怎麼影響海洋」及「海 洋 怎麼影響我」,爰教案徵選主題聚焦於「我不傷害 海 洋」(重點在回歸自己的行動,例如:我的減塑行 動、 我的淨灘行動等)及「海洋不傷害我」(重點在 理解海 洋的特質,及對應自己與海洋的互動行為,例 如:認識 潮間帶觀察生物的時間與方法、認識如何因 應離岸流 等)並進行課程設計,以1至4節課設計教學 內容,於課 堂上實際教學後提出修正建議與教學省思 。
(五)收件方式:以郵寄報名,請送交教案紙本正本(含實 施 辦法之附件1至3)與光碟1份,信封請貼上教案徵 選專 用封面(如實施辦法之附件4郵寄至20224基隆 市中正區 北寧路2號「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收。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 教育中心」林佩貞小姐,(02)2462-2192轉1247。 五、檢附教案徵選辦法及相關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