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4月1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383號 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為順利推動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 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 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 程執行、宣傳回饋等),需商借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 及國民中小學教師各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 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各項跨領 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 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茲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需求說明,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後逕行函送該院,後續將由該院依上述原則進 行審查遴選。
四、檢送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國中小商借教師推薦表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