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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市修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 管理事項」公告1份
說明:
一、依本府111年6月7日府授交管字第11101219412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參考附件公告事項,辦理無人機教育相關活動。
研發處